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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潜在危险因素及法律条例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3-03-31 | | 分享到:

动火作业潜在危险因素及法律条例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动火作业存在潜在危险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潜在危险:电焊、气焊作业的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引起火灾不易被发现;短路引发可燃物起火。

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从源头做好防范

才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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