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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派出所消防工作业务培训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0-09-28 | | 分享到:

为全面加强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素质和能力,9月25日上午,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公安厅为全省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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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省上万名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在我省尚属首次。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省消防救援总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前期联合省公安厅调研基础上,全面搜集业务资料和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难点、疑问,按照“基层需要什么谈什么、基层不懂什么讲什么”的原则,精心准备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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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过程中,全面总结了全省公安派出所近年来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我省基层消防安全形势,从法律法规规定、现实防控需求以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公安派出所持续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火灾防控理念重点讲解了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同时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移交、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协同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应急救援联动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授课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针对社会单位存在的常见火灾隐患,采取“一隐患、一案例、一对策”的方法,既讲解“如何发现隐患”,又教会“怎么整改问题”。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高了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水平,为全面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做好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消防改革转隶以来,省消防救援总队高度重视派出所消防工作,提请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公安机关做好消防机构转制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消防改革期间,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一如既往做好消防工作,做到职责、机制、责任‘三个不变’”。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围绕基层消防工作特别是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问题作出系列部署。省人大相继出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群租房消防安全治理难题。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全省各地消防救援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广泛开展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和指导,联合惩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省、市、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内保、治安等警种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全省公安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专兼职消防民警共约1.2万人参加培训。